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暑期将至,为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暑期有关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
(一)各单位在7月11日前必须组织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要认真总结讲评本学期安全工作情况,并结合社会发生的群死群伤案例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暑期组织集体外出(或来校举办各类夏令营)活动的管理。暑假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师生外出旅游活动。凡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活动的单位,必须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含安全防护措施等)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报学生处和保卫处备案。
二、组织安全大检查
(一)各单位7月11日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饭堂等)进行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如需学校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请及时将存在的隐患情况书面报保卫处(行政西楼后座213室)。
(二)学校综治委将在7月12~13日组织若干检查小组,对校园安全重点防范部门及部位进行抽查。
三、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暑期间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课室、危险品仓库、电房、机房、学生和教工宿舍等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二)学生处、学院和公寓中心、饮食中心等部门要做好暑期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慎防发生财物失窃、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三)暑假期间校园内各类维修工程全面铺开,请各单位做好配合,注意出入安全、财务防盗等工作。
(四)学校各部门、各学院暑假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13日下班前通过OA报学校总值班室唐立同志备案,以确保信息畅通。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案件和事故,各单位必须尽快报学校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电话:39366110、39366150)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