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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区共享自行车比选公告

广州大学比选文件

 

 

 

本项目引入方式:比选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广州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三年期七月编制
目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9

第四章  合同草案的条款.................................................................. 41

第五章  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53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59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新一期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7月7日16:30前到广州大学行政西路后座214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 7月12日10:30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共享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规范校园内共享自行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秩序及校容、校貌的整洁、美观,方便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积极倡导“建设低碳城市、引领绿色出行”的出行方式。经保卫处研究决定通过比选的方式对外引进共享自行车经营企业进校规范提供校内共享自行车经营服务,要求所提供的共享自行车为广州市交通管理局、番禺区交通管理局允许广州市内及广州大学城投放的车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二)本服务项目引进方式:比选

(三)资金来源:其它

    (四)预算金额:0.00元

(五)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使用条件;租赁起始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期两年。

(七)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内

(八)其他:本项目特指共享自行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2年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如属于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运营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含调运车驾驶员和搬运人员),并建有运营企业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五)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六)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07   0 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西路后座214

(三)方式:现场索取或者网上索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四)网上索取,需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响应文件登记表(在比选文件最后一页)一并发送464179492@qq.com。

四、响应比选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西路后座214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 1 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西路后座2 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七、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比选信息发布媒体:公告、比选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广州大学保卫处网站公布。

八、拟参考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九、校方联系方式

校方:广州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334288663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内容

1

项目名称

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2

项目引入供应商

方式、数量

比选、2

3

项目预算

人民币:0.00元(本项目按骑行年卡价格进行报价,骑行年卡价格只是整个项目预算中的一部分,所以不属于超项目预算。)

4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使用条件;租赁起始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期1+1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校方指定地点

6

审查资质的时间

2023071209:00(北京时间)

7

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071210: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217

8

履约保证金

第一、二中被选候选人在被选中公示后向校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用以督促被选中人全面履行合同,于合同到期后,如无用户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无息退还;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擅自转包转让的,校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违约责任有被选中人自负;如果在合同期内,因被选中人没有按照合同履约,由校方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校方将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9

响应文件份数

比选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响应比选一览表一份。

注:比选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采用胶装,胶装书脊须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此处加粗字体要求不作为实质性响应,但响应比选人应认真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0

响应比选报价

供应商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比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1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比选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未通过;2.资格符合性已通过,但响应比选文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3.比选响应人在非开标现场上传的电子标书的IP地址相同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一、总则

(一)综合说明

1、校方:广州大学

2、供应商:已从保卫处索取比选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成交供应商:经过比选确定的提供合同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4、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校方组织的本次比选活动。

5、本项目参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通过比选来择优选定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比选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比选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比选无效。

(二)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比选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其他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比选公告。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三)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等比选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校方将不予承担。

2、供应商的报价须充分考虑比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论成交与否,校方均不予以补偿。

(四)法律适用

1、本次比选活动及由本次比选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五)比选文件的约束力

1、供应商一旦索取了本比选文件并在2个工作日内未对广州大学保卫处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2、本比选文件由校方负责解释。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文件由下列部分以及在比选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草案的条款

第五章  评审方法、标准及程序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请仔细检查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保卫处联系解决。

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新一期共享自行车服务引入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比选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3、供应商必须详阅比选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等。供应商若未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或无效响应比选,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二)比选文件的询问或澄清

供应商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询问或要求澄清的,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通知保卫处,广州大学保卫处将以澄清或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保卫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索取了本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未对保卫处提出书面意见,即视为接受了本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供应商对保卫处提供的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校方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保卫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比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

1、校方均可对比选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补遗、澄清及变更,补遗、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校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将有关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确认。

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比选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保卫处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比选时间,并将有关信息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校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3、除在比选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4、本比选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的组成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三)响应文件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比选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比选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6响应文件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胶装),胶装书脊须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号(如有)。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格式进行标贴。

(四)响应货币

响应报价均须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响应报价

1、本项目的项目预算金额见比选文件第一章中的项目简介。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比选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

4、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必须征得校方同意追加预算,否则,校方有权拒绝预成交供应商,而递选下一个顺位排序人。

5、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处理;中标后,如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关服务要求,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U盘,格式为PDF,U盘上请标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有分包请注明包号,并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方式固定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对应签字处签字或在对应的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采用经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但响应文件封面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比选。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比选。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密封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密封专用袋(箱)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正面四个角加盖密封骑缝章(供应商公章)。

2、密封专用袋(箱)上须按保卫处提供的格式注明:

致:广州大学保卫处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响应文件正本封套内:

(1)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的报价一览表;

(2)交纳比选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比选响应函;

(4)电子版(U盘)。

4、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保卫处将拒绝接收。

(二)比选截止时间

1、供应商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保卫处规定的投标地点。

2、若保卫处推迟了比选截止时间,保卫处和供应商受比选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3、在比选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保卫处将拒绝接受。

(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保卫处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标记,还须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和“比选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保卫处规定的比选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响应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3、供应商不得在比选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

4、供应商不得在比选截止时间起至比选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比选及评

(一)比选

1、保卫处按比选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比选。校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比选活动,参加比选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保卫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3、比选时,保卫处、供应商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保卫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5、按照第“(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二)比选小组

比选小组由5人组成,由校方在学校各有关部门代表组成。该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

l、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详见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

2、所谓偏离是指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比选的范围、质量、数量和项目完成时间等明显不能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比选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无记名投票同意。

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比选小组在评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评审期间,比选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比选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

2、比选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3、供应商不按比选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4、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五)评审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比选小组分别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本次新一期共享自行车服务引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比选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校方或者校方委托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比选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非单一产品本次新一期共享自行车服务引入,根据比选文件项目需求中载明的核心产品的情况,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4、比选小组按公布的比选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低响应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六)比选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和成交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在评审期间,保卫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签约和质疑投诉

(一)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比选小组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方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校方将组织对比选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是比选小组出现评审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校方有权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比选。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校方有权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比选。

(二)质疑的接收和处理、投诉

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              电话:            

地址: 

2、供应商如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的质疑。

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未按要求填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7、校方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保卫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比选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回复,或供应商对保卫处的回复不满意时,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投诉。

(三)成交通知

1、评审结束后确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公告在广州大学保卫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成交后,保卫处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比选广州大学保卫处,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到保卫处领取则无需回复)。

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校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给校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校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校方或保卫处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校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腐败和欺诈行为

本比选形成的合同项下的买方和卖方(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校方员在比选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比选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和公共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比选丧失竞争性,剥夺了买方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被认为在本比选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七、其他

(一)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一并留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比选活动参照本规则实施。

6、根据《政府比选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7、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供应商,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等同于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签名同于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签名。供应商也可以对响应文件中格式进行相应的修改。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0.00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内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租赁起始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期1+1年,满1年时校方组织一次服务期中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考核不合格不的供应商,本项目合同无效。

二、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占地约1900多亩,现有在校师生4万余人。因校园面积较大、功能分区较为分散,校园内自行车需求量较高。为规范校园自行车停放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秩序及校容、校貌的整洁、美观,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积极倡导“建设低碳城市、引领绿色出行”的出行方式。经认真研究,决定比选一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等的经营承包商进校提供经营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承包经营,比选方(学校)只提供经营场地和已有的设备设施,水、电管线进场。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中标承包方负责,场地改造工程及相关风格方案须报广州大学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承包期到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承包商可以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设施不可拆毁的归学校所有;

3、遵守经营服务范围,接受学校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安全管理问题将接受学校提出的相应惩罚,如协商不成,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4、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包经营方承担缴纳;

5、引进项目管理要求

负责维护校园内共享车辆停放秩序,不得占用消防、应急、无障碍通道,并对师生使用共享自行车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保卫处划分出共享自行车校园投放区域及停放要求,代表学校与引入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据协议及考评办法对校园内共享车辆公司进行监督考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供应商提供的共享车辆应具备卫星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以及配备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可以实时监测校园内共享车辆的停放、总量、使用高峰等情况,及时规范停放和调节校园内的共享车辆的需求平衡,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开放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2)供应商须按不低于1:200的配比安排车管人员(调度、摆放、维护等),并配备不低于1:500配比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人、车的日常管理和与校方对接并配合校方实施管理)负责校园内所有本公司共享自行车的规范停放,严禁乱停放(特别是在机动车道和消防、应急、无障碍等通道及办公楼等重要场所周边)。(提供人员清单加盖公章)

(4)供应商对损坏的共享车辆及时维修、更换,保证校园内所有区域本公司共享车辆完好率达到98%;

(5)供应商负责共享自行车在校园的停放区应设立与校园环境相适应的标志,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规范停放;

(6)供应商负责学校及师生员工反映的有关共享车辆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并落实整改,及时解决师生投诉问题;

(7)供应商应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师生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8)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在校师生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车辆押金、服务押金等),收费标准按中标所约定价格执行;(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为使用共享自行车的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应当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机制,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出行和停放习惯;    

(11)供应商必须确保师生员工的信息安全。

7共享自行车的投放

1投放进入校园的共享车辆100%符合国家标准和广州市市地方标准,中标人保障每一辆共享车辆的质量和状态,确保车辆可以正常骑行,维护用户用车安全;

(2)中标人保证每一辆车辆拥有gps定位系统,且在非指定停放区不能锁车的功能及提醒

3)中标人投放的所有车辆的语音提示功能对校方免费开放,供校方开展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校内宣传使用(如:反诈骗语音提醒、迎新生报到、法制宣传等)

(4)投放数量:投放共享自行车数量为1250辆/被选中人,服务期内校园共享单车数量维持在这个水平,大于这个数量的必须及时清理出校外。根据需要,经校方同意后进行数量调整。

8校园共享车辆的收费(此项为实质性条款)

1)被选中人投放校园的共享车辆为免押金骑行收费模式,价格合理优惠于师生,比选价格参考为:共享自行车骑行费用不高于150元/人/年、15元/人/月

2)被选中人提供单次骑行、包月骑行、学期骑行等多种选择,其中包月和学期等长期服务,可覆盖校被选中人的校园所有投放车辆;

(3)共享自行车单次报价:自行车15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算,15分钟单次报价为0.5元。

9校园共享车辆的运营管理

1)被选中人制定并执行规范、标准的校园共享车辆运行维护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校园共享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人员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在校内开展工作时,遵纪守法、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2)被选中人根据校方的要求,在校园内划定停车区域,并配套交通标识的建设,利用无线定位、蓝牙等技术设置虚拟停车区和违停区(电子围栏),加强对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做好师生服务;

3)被选中人如果共享车辆在校园内受到损坏,由被选中人自行负责及时维修或清理;

4)定期对校园内车辆进行保养等,保证车辆外观及骑行舒适度,及时回收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5)保障校内投放的车辆整齐有序,对有碍学校安全与秩序的车辆及时整理或搬运转移,如接到校方通知时,做到15分钟响应30分钟完成,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在年度考核中进行处罚。

6)被选中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形成完善、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应急措施方案,包括响应比选人服务技术人员组织、技术能力、故障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方案、日常维护、售后时限及服务响应时间等

(7)被选中人要将后台管理开放给学校保卫处,同时,所投放及后期进入广州大学校园的车辆均须在校方指定的第三方技术平台捆绑车辆信息,达到在第三方平台上可以全面检测到实时数据的效果,以便校方实时监管。

12、运营范围

本次中标运营区域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

13惠校方案

1)被选中人在校园内开展经营活动,须深刻认识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融入学校的总体目标之中,通过优质的服务优化校园秩序,增进校园文化建设。

2)被选中人在合理收费、公平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通过设立贫困学生奖学助学基金会,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公益和教育发展工作的推进。

(3)被选中人需为骑行者购买骑行意外保险,金额由公司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公司社会共享车辆的保额标准。

14履约能力

被选中人须具有高校共享出行服务的运营经验,全国范围内正在合作的本科院校不少于两家,需要提供:

1)对应签订校企合同复印件;

2)运营学校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停车区域、充电房区域、维修区域);

15退出机制

如被选中人在校服务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续签。    

1)被选中人在经营期间,不服从校方管理,师生投诉率高,导致校园安全受影响,校园秩序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被选中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广州市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被选中人经营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被选中人因不正当经营而产生经济纠纷给校方造成重大影响;

5)被选中人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校方或师生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6)被选中人违背服务合同,如超过合同定价等

(7)校方根据合同规定与被选中人制定年度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

(8)师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不到80%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被选中人须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不能因人员成本、设备设施等为由占据场地。退出时恢复场地原貌,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校方有权处置。

若服务商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样品要求

(一)送样清单:本公司单车样品一套,包括自行车一辆,均为明样,并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参数等资料。

(二)送样地点:同开标地点,现场听从学校比选工作组工作人员安排。

(三)送样时间:开评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逾期不再接收。

1、规定时间内样品无法到位,将视为无效投标;

2、规定时间内样品提供不全,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所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样品评审结束后由保卫处通知各送样供应商封样、确认、签字领取。

(五)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被选供应商将封样样品递交校方处保存,被选供应商的样品直接计入投放数量,未被选供应商的将退还。被选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标准供货,校方对照被选供应商响应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进行验收,如被选供应商实际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样品不相一致,校方有权拒绝验收。在此期间所有样品封条不得擅自撕毁、拆除、更换,否则将视为无效样品,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所有样品封条将自动解封。

(六)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截止时间后所有供应商(包括样品配送人员在内)需在校方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离开样品摆放场所,不得在样品现场拍照摄影,不得逗留和干扰评审的正常进行。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使用条件;租赁起始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服务期1+1年,满1年时校方组织一次服务期中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考核不合格不的供应商,本项目合同无效。

(二)交货地点:校方指定地点。

(三)仅在广州大学内提供共享车辆的设备、维护及后期服务等内容,不得擅自扩大或改变经营项目。

(四)所投产品所包含的参数不低于投放市场产品的参数。

 


 

第四章  合同草案的条款

(格式仅供参考,以双方最终协议为准)

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比选合同

甲方:广州大学

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及    年  月    日   比选评审结果和“比选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分合同专用条款和合同通用条款,两部分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

名称

生产厂家、型号、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收费标准(元)

自行车





(二)服务要求

1、乙方向比选方(学校)缴纳服务履约保证金。服务履约保证金按年计费,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乙方先支付服务履约保证金10万元。

2、本经营项目,甲方只提供经营场地和已有的设备设施,水、电管线。场地改造、装修工程以及服务过程中损坏校方的设施设备等费用由被选中方负责,场地改造、装修工程、对服务过程中损坏设施设备的修复及其相关风格方案等须报广州大学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承包期到后,可以搬移的设施设备及物品乙方可以搬移收回,不能拆移的装修格局和设施不可拆毁的归学校所有;

4、遵守经营服务范围,接受学校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安全管理问题将接受学校提出的相应惩罚,如协商不成,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中标经营方承担缴纳;

6、引进项目管理要求

乙方负责维护校园内共享车辆停放秩序,并对师生使用共享车辆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保卫处划分出共享自行车及停放要求,代表学校与引进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据协议及考评办法对校园内共享车辆公司进行监督考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乙方所投放及后期入校的共享车辆均应具备卫星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以及配备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可以实时监测校园内共享车辆的停放、总量、使用高峰等情况,及时规范停放和调节校园内的共享车辆的需求平衡,并向广州大学保卫处开放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同时,所投放及后期进入广州大学校园的车辆均须在校方指定的第三方技术平台捆绑车辆信息,达到在第三方平台上可以全面检测到实时数据,以便校方实时监管。

(2)乙方须按不低于1:200的配比安排车管人员(调度、摆放、维护等),并配备不低于1:500配比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人、车的日常管理和与校方对接并配合校方实施管理)负责校园内所有本公司共享自行车的规范停放,严禁乱停放(特别是在机动车道和消防、应急、无障碍等通道及办公楼等重要场所周边)。(提供人员清单加盖公章)

(3)乙方对损坏的共享车辆及时维修、更换,保证校园内所有区域本公司共享车辆完好率达到98%;

(4)乙方负责共享车辆在校园的停放区应设立与校园环境相适应的标志,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规范停放;

(5)乙方负责学校及师生反映的有关共享车辆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并落实整改,及时解决师生投诉问题;

(6)乙方应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师生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7)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在校师生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车辆押金、服务押金等),收费标准按中标所约定价格执行;(提供承诺函)

(8)乙方应为使用共享自行车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保额医疗费赔付不低于100万元,死亡赔偿不低于15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低于3万元。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乙方应当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机制,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出行和停放习惯;

10)乙方必须确保师生员工的信息安全。

 

7共享自行车的投放

1投放进入校园的共享车辆100%符合国家标准和广州市地方标准,乙方保障每一辆共享车辆的质量和状态,确保车辆可以正常骑行,维护用户用车安全;

(2)乙方保证每一辆车辆拥有gps定位系统以及超范围自动断电功能。

3)乙方投放的所有车辆的语音提示功能对校方免费开放,供校方开展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校内宣传使用(如:反诈骗语音提醒、迎新生报到、法制宣传等)

(4)投放数量:投放共享自行车数量为1250辆/被选中人,服务期内校园共享单车数量维持在这个水平,大于这个数量的必须及时清理出校外。根据需要,经校方同意后进行数量调整。

(5)投放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使用条件。

8校园共享车辆的收费(此项为实质性条款)

1)乙方投放校园的共享车辆为免押金骑行收费模式,价格合理优惠于师生,比选价格参考为:共享自行车骑行费用不高于150元/人/年或15元/人/年(以被选价格为准)

2)乙方提供单次骑行、包月骑行、学期骑行等多种选择,其中包月和学期等长期服务,可覆盖校被选中人的校园所有投放车辆;

(3)共享自行车单次报价:自行车15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算,15分钟单次报价不超过0.5元。

9校园共享车辆的运营管理

1)乙方制定并执行规范、标准的校园共享车辆运行维护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校园共享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人员职责清晰、流程规范,在校内开展工作时,遵纪守法、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2)乙方根据校方的要求,在校园内划定停车区域,并配套交通标识的建设,利用无线定位、蓝牙等技术设置虚拟停车区和违停区(电子围栏),加强对共享车辆有序停放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做好师生服务;

3)如果共享车辆在甲方校园内受到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时维修或清理;

4)定期对校园内车辆进行保养等,保证车辆外观及骑行舒适度,及时回收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5)保障校内投放的车辆整齐有序,对有碍学校安全与秩序的车辆及时整理或搬运转移,如接到校方通知时,做到15分钟响应30分钟完成,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在年度考核中进行处罚。

6)乙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形成完善、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应急措施方案,包括响应比选人服务技术人员组织、技术能力、故障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方案、日常维护、售后时限及服务响应时间等

(7)乙方要将后台管理开放给学校保卫处,以便对在学校里的管理予以监督。

10、运营范围

本次中标运营区域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其他校区经学校同意后可参照推行。

11惠校方案

1)乙方在校园内开展经营活动,须深刻认识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融入学校的总体目标之中,通过优质的服务优化校园秩序,增进校园文化建设。

2)乙方在合理收费、公平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通过设立贫困学生奖学助学基金会,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公益和教育发展工作的推进。

(3)乙方需为骑行者购买骑行意外保险,金额由公司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公司社会共享车辆的保额标准。

12履约能力

乙方须具有高校共享出行服务的运营经验,全国范围内正在合作的本科院校不少于两家。

13退出机制

如乙方在校服务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在续签。    

1)乙方在经营期间,不服从校方管理,师生投诉率高,导致校园安全受影响,校园秩序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国家、广州市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经营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因不正当经营而产生经济纠纷给校方造成重大影响;

5)乙方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校方或师生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6)乙方违背服务合同,如超过合同定价等

(7)校方根据合同规定与乙方制定年度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

(8)师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不到80%的;

(三)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乙方负责货款、系统集成、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利润、税收、各种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定之前,乙方应交纳人民币  1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于合同到期后,如无用户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无息退还。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规定

(一)乙方应当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投放共享自行车总量的三分之一,一个月内全部到位,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使用条件。

(二)当运营过程中,运营车辆和实际需求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使用量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减供货量。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发运、运输及交付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货物在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三)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符合新国标政策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每辆自行车均有保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四)交付货物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自行车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保险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五)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验收时间、标准

(一)甲方应当在乙方开始履行合同(服务)包括提供服务涉及到的(共享自行车)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

(二)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管理费支付

(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先支付服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配合甲方的统筹管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从而履行合同权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10万元履约保证金总额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及比选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可以要求乙方更换或者退货处理(更换或者退货处理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方式执行)。若甲方要求更换,但乙方仍不能在双方约定期间内提供符合合同及比选文件规定标准的货物,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要求退货的,同时可以直接解除本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按10万元履约保证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因本项目纠纷产生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视乙方擅自转让行为为根本违约行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五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组成及生效

(一)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有关变更补充文件以及比选过程中的澄清、承诺文件等及合同附件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情势变更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追责;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暂时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校区、校园建设规划、功能规划等重大调整,不宜继续运营本共享项目,乙方应配合退出并自担此风险损失;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甲、乙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应重新比选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

 

附:比选目标数量、服务内容等文件,被选通知书。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服务引入方:广州大学                   服务提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使用单位确认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一)“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

    (三)“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附属产生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以及按要求进行施工。

    (四)“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提供的服务及附属产生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五)“甲方”系指购买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的单位。

    (六)“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七)“现场”系指将要提供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安装和调试以及施工的地点。

二、技术规范

提交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比选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专利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四、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含附带货物及相关施工等服务),特别是货物均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参数等资料。

五、装运标志

(一)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l、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二)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三)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六、交货方式

(一)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

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扬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二)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前20天以传真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三)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七、装运通知

现场交货或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已备妥待运输后 2 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八、保险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办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

九、支付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 服务履约保证金10 万元。

十、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一)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交给甲方。

(二)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一起发运。

(三)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给甲方。

十一、拖延交货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和提供服务。

(二)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十二、违约赔偿

除第13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天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违约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一)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二)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四、税费

(一)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二)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争议解决

(一)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在甲方根据第2 0.l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法提供服务,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八、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十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保卫处鉴证,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十一、合同适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货物和服务类本次新一期共享自行车服务引入,工程类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通用合同执行。


第五章  比选方法、标准及程序

一、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三)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比选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比选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资格符合性审查

(一)比选小组根据“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响应内容,比选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最后报价阶段,否则将被淘汰。

(二)无效比选的认定:响应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

1、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含有校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必须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失败。

三、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一)比选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比选。

(二)比选小组邀请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后,比选小组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三)技术、商务评分:比选小组就供应商对技术、商务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打分(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因素及其所占权重详见附表)。

(四)价格分

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比选人报价,即满足比选文件中要求按技术、商务评分细则表中价格分要求打分。

附表: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分

权重

85

15

(五)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比选小组各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结果,比选小组评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评审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情况,由比选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校方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比选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比选过程中,校方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引入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校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供应商

1

供应商的资格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

合同履行期限

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4

其它

无其它符合比选文件中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响应认定条件


结         论


比选小组: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序号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15分)

共享自行车骑行年、月卡报价:以骑行年卡报价150元/年、月卡15元/月为基准,大于基准报价的不得分;等于基准报价的得5分;年、月卡相较于基准报价,分别无条件每降低5、1元再加1分,加分最高为10分。

15

2

案例业绩

(10分)

响应比选人具备同类型高校项目合作经验并获得校方优秀或满意的评价。响应比选人每提供1份2020年以来高校同类共享自行车运营项目合同及校方评价优秀或满意的服务评价证明的得2分,本项满分10分,合同签署方名称须与响应比选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校方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比选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10

3

 

产品技术

 

(15)

车辆定位(15)

响应比选人所投及保障进入学校的共享自行车产品系列、需具备高精度的定位系统。

1、提供自行车卫星导航产品认证证书及定位精度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响应比选人公章得5分。

2、承诺全服务期,所进入校园全车使用定位技术,本项最高得分10分。

15

4

 

管理服务

 

(40)

日常运维管理方案

响应比选人需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完整的日常运维管理方案。通过使用定位技术和管理维护,确保校内不堵塞机动车道、交通、消防、应急、无障碍等重要通道,校园内部、校园出入口30-50米内美观卫生。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11-15分;

方案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6-10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5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1分。

30

应急保障措施和方案

响应比选人需针对本项目情况,应急保障措施和方案。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5分;

方案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得3-4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3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1分

10

5

 

其他(20分)

校园文化植入、提供助学岗位

1、校园文化植入(10分),提供方案。

    方案详细、具体、具有可行性等得6-10分;方案较详细、具体、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等得2-5分;方案一般,比较粗糙,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0-1分;方案粗糙、不具可行性不得分。

2、提供学生助学岗位(5分)。

提供5个学生助学岗位得1分,提供10名学生助学岗位得3分,提供15名及以上学生助理岗位得(6分),提供承诺函。

15

惠校方案

后期根据使用情况、便捷等提供附带产品及相关服务。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涉及面丰富,得4-5分;

方案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涉及面较丰富,得2-3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涉及面少,得0-1分;

5

总分

100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比选响应文件的封面:以下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自行排版,但必须包含下述参考格式中的内容。

 

项目名称:             

        

 


比选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以下顺序编

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竞争性比选响应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人授权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偏离表

五、资格符合性证明材料

六、真实合法性承诺函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比选响应函

比选响应函

致:广州大学保卫处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的比选。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比选文件及其附件(如有),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比选

2我方已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承诺在本次比选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即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4、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报价

元/年

元/月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内。

供应商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法人授权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大学保卫处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单位合法地参加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新一期服务项目引入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活动中办理以下事宜:

1、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响应比选函和响应文件

2、参加比选会议

3、向比选小组澄清、解释响应文件中的疑问

4、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私章)  

受托人                  (签名)  

注:1、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比选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填写。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偏离表

响应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内容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小组如发现有严重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无效


序号

比选文件项目需求内容

供应商响应条款内容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1





2





3





4





             

 

注:1、本表应列出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所有条款各供应商须对所有条款一一予以描述应答(在本表“偏离情况说明”填写)

2、此表为表样,列数和行数可根据项目需求的内容调整,其他部分表式不变。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比选小组评审时不能只根据供应商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阅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相关内容描述以及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4、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必须全部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五、资格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材料)

 

 

 

 

 

 

 

 

 

 

 

 

 

 

 

 

 

 

 

 

                             

 

 

 

 

 

 

 


六、真实合法性承诺函

真实合法性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交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如果未达到上述要求,我单位同意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XX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


七、响应比选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2







3













注:

1、业绩表中所列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表中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响应比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

3、响应比选人须以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校方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比选人公章

 

响应比选人名称(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和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声明函

致:广州大学保卫处

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新一期校园共享自行车服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比选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二、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0)。

三、近三年因产品供货问题(假冒品、替代品、次品、翻新品等)或服务问题(服务质量差、服务要求不达标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0)。

四、本次比选提供的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和要求均为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产品。

五、我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实现与比选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并如期完工。

六、用户有权根据需要,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就比选响应内容,参考技术规格要求,进行验证性测试,如不通过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若校方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前,查核我公司有与上述承诺不符合、不满足、不响应的情况,我公司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附件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参加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的格式,所有供应商应按此格式提供,否则视为不符合比选文件的格式,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2                     响应比选人基本信息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股东名单持股比例


单位负责人


公司所有制

私企( )  国企( ) 外企( )  个体( )  其他( )

地 址


联系电话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代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响应比选人性质

总代理( )  经销商( )  制造厂商( )

经营范围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注:1、以上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合法,若否,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若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情形,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响应比选人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内共享自行车投放意向表

公司(企业)名称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拟投放

车辆数量


拟建停车点位数


运维人员数量


运维人员负责人


联系方式


是否有电子围栏

□是  □否

是否共享后台数据

□是  □否

收到车辆乱停信息后运维人员搬离响应时间(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后是否同意由校方安排人员搬离车辆

□是  □否

      是否同意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擅自转包转让的,校方将没收被选中人履约保证金,且违约责任有被选中人自负;或在合同期内,因被选中人没有按照合同履约,由校方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校方将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是        □否

挪移车辆费用标准

  //小时

   是否同意在履约保证金按市场价支付修复被选中人在服务过程中损坏的校方设施、设备,履约金不够的,被选中人另外补足。

□是       □否

 是否愿意提供校内运营车辆后台数据

□是        □否

   是否愿意所投放及后期进入广州大学校园的车辆均须在校方指定的技术平台捆绑车辆信息,达到在第三方平台上可以全面检测到实时数据,以便校方实时监管。

□是        □否














 

 

 

 

 

 

 

 

 

 

 

 

 

 

 

 

索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标段/包号

不分包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购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