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毕业生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扎实开展新年度征兵工作。近日,校本部及华软软件学院在毕业生招聘会上,组织开展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咨询及预报名活动。
现场通过征兵宣传海报展示,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大力宣传大学生系列优惠政策。突出介绍学校相关参军服役师兄师姐的典型事迹,毕业生参加直招士官,大学毕业生义务兵直接提干,退役大学生考研享受单列招录政策,考取名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报考公务员享受单列招录职位等。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毕业同学敢于担当,响应国家号召,现场参加毕业招聘会的同学深受感染,积极响应,主动索取、阅览宣传册。并就征集身体条件,视力要求,服役时间,服役去向,兵种选择,在校入伍和回户籍地入伍的区别等问题,征兵办工作人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后,部分同学跃跃欲试,纷纷参加了现场预报名登记。
大学生征兵是一项长效工作机制,一季征兵全年宣传, 9月份刚送完入伍兵员,着手开展下年度的征兵宣传工作。建一流军队,须高质兵员。牢记征集任务,担起时代使命,仍需砥砺前行,继续做好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爱国情怀,负起责任担当,积极主动报名参军,献身国防事业。为下一年度征集高质量兵员打下良好基础,为部队输送更多高学历,更容易适应、掌握新型武器装备,培养出新时代新型军事专业人才。高效筑牢强军建设的源头工程,为国家早日实现建世界一流军队而努力奋斗!
演艺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
演艺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
演艺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
演艺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
演艺中心广场招聘会现场
华软学院毕业招聘会征兵宣传现场
华软软件学院毕业招聘会征兵宣传现场
一、报名参军基本条件
(一)年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23周岁,大学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
(二)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 cm以上。
(三)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视力矫正须半年以上。
(四)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五)病史:要求无遗传史、无残疾及传染性疾病。
二、应征入伍流程
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注册→兵役登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应征报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按要求完善信息填写(“应征地”一栏选择:广东/广州/越秀区/广州大学)→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面)各打印各二份→交所在学院登记办理→体格检查(初检、复检)→政治考核→役前训练→摇号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三、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经学校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由征集地越秀区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4.学校一次性奖励校本部在校入伍同学2000元。
(二)选用培养
1.士兵提干:大学本科毕业的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旅(团)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表现突出可直接提拔现役军官。
2.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3.报考军校:(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可放宽1岁;(2)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3)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可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考试升学加分:(1)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2)允许高校新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通过此政策考上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多人,如2017年考上中国科学院大学1人,华南师范大学1人,西南财经大学1人;2018年考上中山大学4人等)。
(四)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广东省每年至少安排300名公务员专项指标,我校多位同学享受此政策考取公务员。)
4.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5.经学校入伍,两年正常退役的义务兵,退役后征集地越秀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14万元。另外本科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资助,义务兵每月2000多元优待金和部队发放津贴、退伍费等各项经济收入,服役两年月收入均高于万元。
学校征兵咨询热线:020-39366158(工作日:8:30-11:50 13:3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