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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广州大学关于做好

2020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征集任务的通知(粤征〔20207)文件要求,贯彻落实116日全国及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把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作为政治任务,强化征兵责任担当,提高应届毕业生的征集率,有效促进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高标准完成好上级兵役机关赋予我校的征集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校征兵工作机构

征兵工作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屈哨兵

副组长:张其学  吴开俊

  员:刘    何晓晴 黄志凯  聂衍刚  伍建芬

       徐凌军  林进鹏  许洁丹 林焕清 各学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站),设在行政西楼后座218室(武装工作办公室)。

  任(站长):林进鹏

副主任(副站长):黄志凯   杨延兴  邓思清

  员:孟   各学院副书记  林俊福  罗冠臻

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征兵工作,制定学校征兵工作方案,协调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征兵宣传发动报名、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送兵等有关工作。

各学院(含二级学院,下同)应成立征兵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指定专人负责,组长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329日前OA给校征兵办公室林俊福

二、职责分工

(一)党办校办:负责征兵工作会议和欢送新兵会议等会场保障,配合武装部做好上级兵役机关、部队领导来校座谈、调研及校领导出席会议等有关征兵工作协调。

(二)宣传部:利用校园网、微信、宣传栏,开展征兵宣传等国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征兵宣传发动,营造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的浓厚氛围等。

(三)学生处:负责校本部各学院应征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办理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四)教务处:负责办理校本部、指导二级学院办理入伍学生的休学、学分登记,退役同学复学、转专业等。

(五)招生就业工作处: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办理入伍毕业同学相关手续,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征兵宣传资料等。

(六)财务处:负责征兵工作经费预、结算,办理应征入伍者相关退费及有关优抚政策落实等。

(七)武装部:全面负责征兵工作,制定学校征兵工作方案,印制宣传册,组织学生兵检、政治考核、送兵、协调和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征兵工作落实。协助上级兵役机关组织好来校专场征兵宣讲活动,策划举办一场征兵宣传晚会。

(八)后勤服务处:负责应征学生的临时住宿,学校组织初检及医疗保障等。

(九)团委:组织征兵宣传晚会,征兵宣传海报、标语或漫画征集活动,利用微信、广播,组织青年团员体验军旅生活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征兵宣传活动,指导各学院,做好青年团员的征兵宣传和发动等工作。

(十)各学院:负责承办本院每学期不少于3学时的兵役法规宣传。发挥学院专业特色,通过毕业晚会等,组织开展一场富有特色的征兵宣传活动,宣传国防建设和入伍同学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同学报名应征。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应届毕业学生“一对一”的精准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同学完成兵役登记。协作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送兵工作。办理入伍学生休学、学分登录、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另外,音乐舞蹈学院承办校征兵宣传晚会。

三、参军基本条件

(一)年龄:大学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分别不超过2423周岁。

(二)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 cm以上。

(三)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视力矫正须半年以上。

(四)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五)病史:无遗传病史、无残疾及传染性疾病。

四、应征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兵役登记:即日起至81日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男性在校生,凡未办理过兵役登记漏登的同学应当在630日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办理兵役登记。

(二)应征地选取:凡有意愿入伍的同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同上)确认应征报名,选择在校属地应征入伍的学生请在“应征地”一栏请选择: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学;选择在户籍地应征入伍的学生请在“应征地”一栏请选户口所在当地兵役机关。

五、体格检查安排

体格检查时间: 5-8月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及送兵工作安排

(一)6-8月组织政治考核工作,8月底组织役前训练、摇号定兵,9月初送兵及办理办理休学等工作。

(二)9月中下旬收集户籍地入伍信息汇总,办理相关手续。

(三)10-12月组织开展入伍同学的跟踪教育和总结工作。

七、征兵工作量化考评

根据上级兵役机关要求,各学院年满18岁男同学兵役登记率达到100%;在全国征兵网报名率须达到任务数的6倍;上站体检率须达到任务数的5倍;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率不少于征集任务数(简称五率),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1五率纳入学校对各学院党建工作考评项目征兵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各学院完成大学生征兵工作,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征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完成较好的学院给予表扬,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学院主要领导向学校说明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校属各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筹划安排。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学院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领导在征兵工作中的职责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要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制作、发放《广州大学征兵宣传册》,加强微信推送、张贴海报和视频播放等宣传工作。各学院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张贴(挂)宣传标语、横幅,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尽到人人皆知。要加强征兵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师生的国防观念和参军光荣的自豪感,在校园内营造一个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积极踊跃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的良好氛围,确保每个学院都有入伍兵员,有应届毕业生入伍,圆满完成上级兵役机关下达的征集任务。

 

附件:1.广州大学2020年兵员任务分配表

      2.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广州大学

                                 2020310

附件1

广州大学2020年兵员任务分配表

序号

 

报名数

体检数

双合格

序号

     

报名数

体检数

双合格

1

经济与统计学院

12

10

2

1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2

10

2

2

法学院

6

5

1

15

化学化工学院

6

5

1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5

1

1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2

10

2

4

教育学院

6

5

1

17

地理科学学院

6

5

1

5

体育学院

12

10

2

18

生命科学学院

6

5

1

6

人文学院

6

5

1

19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8

15

3

7

外国语学院

6

5

1

20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12

10

2

8

新闻与传播学院

6

5

1

21

土木工程学院

18

15

3

9

工商管理学院

12

10

2

2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6

5

1

10

旅游学院

6

5

1

2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

5

1

11

公共管理学院

6

5

1

24

松田学院

36

30

6

12

音乐舞蹈学院

6

5

1

25

华软软件学院

66

55

11

13

美术与设计学院

12

10

2

26

纺织服装学院

18

15

3

 

合  计

说明:1.征兵网报名300人,上站参加兵检250人,双合格50名毕业生。2.校本部应届毕业男生在300人以上的学院,安排2名毕业生及1名在校生任务;毕业男生100-299人的学院,安排1名毕业生及1名在校生任务;毕业男生在50-100名的学院,安排1名毕业生任务;毕业男生在50名以下的学院安排1名毕业或在校生的任务。3.二级学院松田、华软软件学院和服装纺织学院毕业生入伍数分别为6113名。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或义务兵)入伍数纳入学校党建考评工作。

附件2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经学校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由征集地越秀区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4.学校一次性奖励校本部在校入伍同学2000元。

二、选用培养

1.士兵提干:大学本科毕业的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旅(团)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表现突出可直接提拔现役军官。

2.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3.报考军校: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可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3)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可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考试升学加分:

1)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允许高校新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通过此政策考上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多人,如2017年考上中国科学院大学1人,华南师范大学1人,西南财经大学1人;2018年考上中山大学4人等)。

四、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广东省政府安排公务员专项指标每年400名,我校多位同学享受此政策考取了公务员。)

4.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5.经学校入伍,两年义务兵正常退役的,我校征集地越秀区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14万元。另外,本、专科生每年有不高于8000元的学费资助,义务兵每月有2000多元优待金和部队发放津贴、退伍费等各项经济收入,服役两年平均月收入高于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