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节假日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五一”期间有关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线下教育形式,围绕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盗窃、防传销、防诈骗、防校园网贷等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假期前的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饭堂、施工工地等)进行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如需学校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请及时将存在的隐患情况书面报保卫处(行政西楼后座213室)。
三、落实假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要关闭电源、水源,并落实防盗措施。各单位在放假回来上班第一天,要全面检查本部门设施、设备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保卫处。
(二)学生处公寓中心、后勤服务处饮食中心等部门要密切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公寓治安、消防、疫情输入等案事件的发生以及慎防饭堂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贵重物品搬出教学办公楼必须凭有效放行条(加盖部门公章)放行的制度,各单位可在放假前统一到保卫处领取放行条,并知照本部门员工。(放行条领取地点:行政西楼后座214室)
(四)严格执行进出登记制度,校外人员和车辆没有经过各部门审批且到保卫处备案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需凭工作证入场、测量体温正常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请知照本单位教职员工做好配合工作,自觉携带校园卡(工作证)进入校园。
(五)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可电话值班),并请于4月30日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OA)报学校总值班室唐立同志备案,以确保信息畅通。
(六)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案件和事故,各单位必须尽快报学校总值班室。(学校总值班电话:39366110、39366150)
广州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2020年4月28日